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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台灣遊戲治療學會章程第十條:理事會置常務理事3人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。
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
若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,不能指定時,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
理事長、常務理事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
經0822臨時理監事會議表決結果,推舉何美雪擔任台灣遊戲治療學會第十屆理事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