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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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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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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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
業
會
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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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二十歲,贊同本會宗旨,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得為本會專業會員。
- 凡取得國家考試或相關助人專業證照並實際從事遊戲治療之醫療、教育或心理衛生工作者。
- 國內外大學心理、諮商、復健(職能)、社工、醫療、護理、公衛、教育等相關研究所畢業,在校時至少修滿15個遊戲治療相關專業學分,撰寫遊戲治療相關論文,具700小時被督導的臨床經驗及一年以上心理衛生實務工作經驗者。
- 具有博士學位並任教於國內外大專院校,從事遊戲治療方面之教學或研究,且具兩年以上醫療或心理衛生服務工作經驗者。
- 國內外大學心理、諮商、復健(職能)、社工、醫療、公衛、教育等相關研究所肄業或畢業,且在本會成立之前,即至少有三年以上從事醫療、教育、及心理衛生相關工作的遊戲治療實務經驗,且目前仍在職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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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般
會
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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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二十歲,贊同本會宗旨,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一般會員。
- 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心理、諮商、復健(職能)、社工、醫療、公衛、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,認同本會宗旨,並從事醫療、教育及心理衛生相關工作,目前仍在職,且在職務上應用遊戲治療的技巧者。
-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,從事醫療、教育及心理衛生相關工作具兩年以上經歷,目前仍在職,且在職務上應用遊戲治療的技巧者。
學生會員於畢業後,在符合1.的條件下,得申請加入為一般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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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
生
會
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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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二十歲,贊同本會宗旨,在本國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心理、諮商、復健(職能)、社工、醫療、公衛、教育等相關研究所及相關科系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之在校生(不含進修推廣部之碩士班學生)及實習老師,認同本會宗旨,在學期間研習遊戲治療相關課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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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譽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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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對遊戲治療專業有重大貢獻者,由理事二人推薦,並經理監事會通過為本會名譽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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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助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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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助本會宗旨之個人、團體或機構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得為本會之贊助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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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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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立醫務、教育或心理衛生服務相關機構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得為本會團體會員。並派代表一人參加本會各種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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